来也极少打孩子。当然李若鱼很少做错事。
李若鱼的堂哥待李若鱼也很好,当然小时候也曾偶尔欺负过这个娇小柔弱的妹妹,比如
抢他妈妈分给她的糖、不许她告诉他妈妈威胁要打她等等。长大后这些已全都忘了,兄妹感
情很好,完全已和亲兄妹无异,早已直接以兄妹相称。
李若鱼家的房子在上海已属宽敞,这也是当时伯父伯母欢迎她留下来的一个原因。但子
女长大后现已显得不够,两室一厅的房子,儿子只能睡客厅里,李若鱼倒是一人睡一间房
间。考进大学后李若鱼提出与哥换一间房间但她哥看了看妹妹整理装扮得很好的女孩房间说
她先住好了不用急着换。
李若鱼回到家时伯母吃了一惊,道:“怎么今天回来啊?”李若鱼一般是星期六回来。
“昨天没回来嘛!”李若鱼娇声道。已是晚上十点,李若鱼觉得有些疲劳,决定立刻上
床睡觉。“明天早上七点喊我好不好?”伯母一向起得早,七点喊她没问题。从她家到学校
骑自行车约15~20分钟。
作为女孩房间李若鱼的房间还是比较宽敞的,但多了一排很正规的书橱,本来里面都是
她大伯的书,现在她的书也多了起来。屋里非常整洁,李若鱼是有一定程度的洁癖的,看见
有什么不整洁就下意识地想要把它们弄整洁。
李若鱼关了灯,静静地躺在床上。身体的疲乏一旦解除,她的脑袋又开始活跃起来。皎
洁的月光透过窗帘照在她脸上,她发现今天月亮很圆。是农历十五吗?她想。月圆之夜?真
巧啊!今天几号?5月17号。是我生日?正是我生日!是我生日。几岁?18岁。
今天正是我18岁生日,我怎么没有记住呢?因为学习太紧张了吧!但我向来没有过生
日的习惯也是一个原因。不过,18岁的生日标志着成人无论如何是应该庆祝一番的呀!
唉,早知是生日我就呆在家里了,或者请几个朋友来一起搞个生日晚会什么的,无论如何我
就不会出去发生这么多事情了。
我后悔了吗?我这是在后悔吗?我今天过得不快乐吗?不!无论如何,我今天应算是快
乐的。是快乐的!我享受了人生的至乐,不是么?我是快乐的,他并没有伤害我,我和他在
一起是快乐的,其它可以再考虑,这一点可是确确实实的呀!
享受快乐?这算不算“性享乐主义”?但“性享乐主义”不好吗?为什么?世界上有几
个人**不是为了性享乐?当然也有,如被强迫,或为了其它利益。但这不正是我们正在反
对的么?我们不是反对金钱对爱情的腐蚀么?也有道学家自称自己是“为后也,非为色
也”“为后”当然也是一个因素但“非为色”,我是死也不会相信的。而真正为了享乐而
**又有什么不对呢?又有什么不好呢?
无论如何,我和他在一起只是欢悦了我们两人,并没有损害到任何其他人啊!为什么社
会会反对呢?为什么会为社会规范所不容呢?社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规范呢?我和他在一
起到底有什么错呢?我满足了他,也欢悦了我,又不对他人有什么损害,这又有什么不好
呢?是因为我们的结合未经过社会的同意吗?可是,我们做一件对他人并没有损害的事情,
也一定要经过社会同意吗?“损害这条规范”本身是构不成什么罪恶的,在证明这条规范的
合理性之前。而我现在就是在思考这条规范的合理性。
她想了半天,也未完全想透。嗨,不想了!好在,别人并不知道,即使知道了,现在人
们也只是更注重自身利益,并不太爱管别人闲事,──但对这方面的闲事倒有很多人感兴
趣。肖雨和方小玉大概都知道了,但愿她们不会到处乱说。
也许我受这么大压力,周剑萍给我买件衣服也是应该的。但关键是,我看不出这种压力
的合理性!我只有拒绝这种压力,同时拒绝周剑萍给我买衣服。